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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約翰福音 七至十章-牆頭草

約翰福音十三章一節:「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。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
約翰福音難解之處,在於它是建基在以色列的節期之上,若對節期不認識,只憑空地嘗試理解約翰福音,便非常困難。也沒法留意到主耶穌三年半的事奉中,所行每一件事,均以節期成為祂行動的時間表。

就如約翰福音十章三十五節:「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」主耶穌選擇在「修殿節」中說這些話,藉此加強衪說話的說服力。因「修殿節」之始,是主前一百六十七年,當時瑪他提亞不是以釋經,而是以行動去開始那次革命。法利賽人不看主耶穌實際所作的事,反強調要求主耶穌用釋經的方法來說服他們(當然他們的釋經也是錯漏百出,千瘡百孔),可見是無聊和不實際的。他們忘了法利賽人從中誕生的那次革命,也不是憑釋經,而是憑一次革命的行動,憑著按神旨意所行的事。

約翰福音十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:「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父所分別為聖、又差到世間來的,他自稱是神的兒子,你們還向他說『你說僭妄的話』嗎?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他們又要拿他,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。」
正如上週所說,主耶穌不是因怕死,而嘗試說服法利賽人不要殺害祂,祂只想法利賽人學到一個真理,就是要利用在世一生的自由去尋找神。

就如在約翰福音十二章三十至三十二節:「耶穌說:『這聲音不是為我,是為你們來的。現在這世界受審判,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。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』」


主耶穌知道自己將被釘在十字架上;

三十三節:「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。」祂明說出來;

三十四節:「眾人回答說:「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,基督是永存的,你怎麼說『人子必須被舉起來』呢?這人子是誰呢?」群眾並不了解祂所說的;

三十五至三十六節: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,應當趁著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臨到你們;那在黑暗裡行走的,不知道往何處去。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』耶穌說了這話,就離開他們隱藏了。」
明顯看見主耶穌不是為免去十架之苦而向法利賽人解釋,只為叫他們去尋找神而成為光明之子,不要再作「牆頭草」。

就如在十二章四十二至四十三節:「雖然如此,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,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,就不承認,恐怕被趕出會堂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。」中所講的。


由此可見,主耶穌希望我們每一個人成為好的基督徒,懂得尋找神,懂得尋找正確的人生路向,成為一個真正好的「宗教家」,一個好的「領路者」。

所以,在馬太福音十五章十四節:「任憑他們吧!他們是瞎眼領路的;若是瞎子領瞎子,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。」;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十六節:「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!你們說:『凡指著殿起誓的,這算不得什麼;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』」都提到「領路」


為何要這裡提到「領路」?


首先要理解「自由」。

神賜予人類自由,是讓我們能藉在世短短日子中,學習運用有限的自由,好讓將來在天上能擁有更多的自由。我們在世若利用自由尋求真理、去選擇神而拒絕撒但,將來便可與神一起享受那無限的自由空間。

神以人在世的有限自由中,訓練我們如何運用自由,主要是藉著祂所創立的一樣東西,就是「信仰」。

由創世記的一至四章中,可看見是神一手去把信仰創造出來。「信仰」──就是人用自己的自由去尋找道路,真理和生命。所以,信仰其實就是一個尋找的過程,並在這過程中,鍛鍊自己去尋找道路,真理和生命。因此,由創世記一至四章開始,我們可看見信仰一直與人類歷史共同演進,社會即使有重大改變,信仰始終仍是人類生活的一大部份。因為神要藉著信仰,去鍛鍊我們怎樣運用自由,而將來在永恆中能與衪一起。

反觀,在信仰設立之後,人又是如何運用他們的自由?總括來說有三種人:


第一種:


運用自由去尋找惡,行惡人的道路;


第二種:


屬法利賽人一類,成為「牆頭草」,只尋找自己的安穩、自己的利益。只要那一方勢強,便傾向那一方,不求事實的真相;


第三種:


利用自由,開始一個旅程,就如希伯來書十一章和箴言第二章所說的一樣,用這旅程學習分析,學習尋找神的真道。

可想而知,神只希望我們運用自由去作上述的第三種人。

像我自己本人(梁日華牧師)在加拿大留學期間,發現和很多不到二十歲的同學一樣,一下子擁有了很多自由。但見身邊的同學在得到自由後,只隨意去玩樂,沉溺於姦淫,有了身孕便墮胎,每星期到美國看成人電影,颷車,偷竊;他們擁有了自由,卻只會尋找墮落。而我當時卻立志要運用自己的自由,在加國尋找神,我不是在加國信主的,所以在踏足加國後,便全力務要在最短時間內,尋得一間適合自己的教會。

因此,在加國的五年中,我參與過不少於五間教會,並在不同的三所神學院攻讀過神學。在這環境下,我要自行選擇、辨別和決定取捨,因此使我不會成為「牆頭草」也鍛鍊了自己尋找真理的能力。

在那四年多的時間中,我到過不同的城市,到過不同的教會,包括靈恩與非靈恩教會;西人教會和華人教會。為要得到好的信仰,便得把他們的教導去蕪存菁,好的吸收,不好的忘掉;與此同時,亦尊重那些教導過我的領袖。這樣,我不單踏上尋找信仰的路,還鍛鍊了自己檢定真理的系統。就這樣,我自己開始對屬靈的事和真理,能夠「張開眼睛」。相對,在回港後,便能明白什麼是「屬靈瞎眼」了。莫說對屬靈的事,就是對簡單是與非的檢定方法,好些教會領袖都不曾建立和鍛鍊。

事實上,神希望我們在這信仰的鍛鍊過程中,達到兩個標準。


第一,既然我們要成為「領路」的,自己便先要能找出屬靈的道路。


第二,如果我們要當「領路」的,便要鍛鍊自己有一雙張開的眼睛。即面對諸多眾說紛紜的事,能自行辨別是非。

初期,我並不察覺這種辨別能力,能造成與其他教會多大的分別。往後,我慢慢看到了那分別是非常大!早期我所懂的,與九成以上的牧師一樣,到了今天,已與九成以上的牧師不同。分別就是在信仰上,離開了他們所接觸的那幾套神學書籍,歸回聖經之上。發覺神從聖經中給予我佷豐富的教導,而這些教導,很多是普遍的牧者未能從聖經中學到的。

事實上,眼見這釵h牧者在這方面的問題,心中不禁在想:這些牧者,那「牆頭草」方式的信仰,換句話說,就是那只建基在傳統和人云亦云的信仰方式;誰為人所普遍接受便信誰,誰與他們接近,說些閒話,便照單全收;這不是很大的問題嗎?他們只信傳統和人云亦云的事,對自己宗派以外的真理和資料,卻作選擇性地瞎眼。我不是要求不去尊重這些宗派遺留下來的神學遺產,因那也是前人花上他們的奶狴h發掘和鑽研出來的。這些在沒有一個辨別真相的系統下長大的宗教領袖,豈不缺乏辨別的能力?他們連是與非,對與錯都不能分辨,更遑論能尋找到那更難辨別的一樣東西──真理。

在基督教中,我竟然也發現到有迷信的現象!相信真理不是一種迷信,是要鍛鍊我們自己去不斷尋找和認真地辨別,這是神一向所希望我們所做的。真理事實上比科學、文學、數學更精確,更難找到真正的答案,比所謂尊業的標準更加嚴謹。要尋找到真理和驗證它是很困難的。

像我以往曾信道教,他們認為儒、釋、道、耶、回是一樣的,統統接受,他們認為自己正確,因已把耶穌也包括進去了,他們這種只是迷信。但很可惜,我所見的一些牧師,他們的信仰態度也大同小異,其信仰實質是迷信。他們不去檢定自己所聽、所信的是對或錯。無怪乎今天有些宗派仍然否定神蹟;仍不接受方言;仍會排斥靈恩。這便是迷信,因他們自己從不真正由聖經中去尋找答案。

今天這些作「領路」的教會領袖,沒有鍛鍊自己的領路能力;沒有打開自己的眼睛;沒有在生命中真正尋找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不曉得信仰的歷程是一種鍛鍊,而不是單單不假思索地盲從別人所說的,一生只作「牆頭草」,把幾本神學讀本狼吞虎嚥地吞下,取了學位便算。這是今天在普遍宗教家,基督徒身上所有的一種屬靈懶惰。

在佛教中有這種問題,不算什麼,但在基督教中有這種「懶惰」的罪,便成了很嚴重的問題。試想有多少佛教、道教中人,會殺害神所用的先知、僕人?相信為數極少。但歷代歷世以來,這些法利賽人和與他們同夥的宗教家,又殺害了多少神的僕人?答案是,大部份都是他們所殺的!

今天很多宗派,揚言自己已毀滅了某些異端,這只是他們的說法,其實真相往往是如舊約一般,他們親手殺害、毀滅了很多神的僕人。

約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: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,說:「這人行好些神蹟,我們怎麼辦呢?若這樣由著他,人人都要信他,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。」


主耶穌就是遇到這樣的事,這些法利賽人根本是瞎子,他們未設立一個系統去辨別主耶穌是否來自神,但已決定設計殺害主耶穌,要毀滅主耶穌的一切工作。這豈不是今天我們所遇到的這些宗派,在幹著同樣的事?!所以,這些罪在基督教中更為可怕,遠遠比佛教和道教可怕。

因此,我曾說過,在過去的八年半,我們教會的遭遇便是一面鏡子,讓人看到今天攻擊我們教會的牧師,究竟他們是怎樣的一班人?正如我在十多年來所見的一樣,這些人從來沒有建立一個辨別是非,尋找真理的系統。對自己宗派的領受照單全收;對傳媒所說的也深信不疑,完全沒有自行判別的能力。完全沒有去分清是非黑白的習慣。別人是被冤枉,還是罪有應,全不知曉。

八年後的今天,仍有教會攻擊我們,就能告訴你,這班人是否真正瞎眼了。


他們認為的真理的,是否真的是真理呢?


你會否到這些教會,把自己的永生交給他們作賭注呢?


他說他們那種信仰能使你上天堂,你膽敢信他們嗎?


他們對你說:「這是正路,當行在其中」,你會信他們嗎?


這些人說,這教會是異端,我們一起攻擊他們吧!你現在還會信他們嗎?


你會信他們所定的是與非嗎?


你沒法能接受!因為這些人,連對這麼簡單,只需到互聯網上瀏覽一番,或找一位自然療法醫生詢問一下,便能知道真假的事,也懶得去查證。

可見那像精金,像寶貝一樣難以尋獲的真理,有多大可能被他們這種人尋著呢?他們連普通的事理都分不清。在這半年以來,我們開始在網上發聲,一些人了解了真相後,表示對那些牧師非常失望。我很高興這次發聲,能讓人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,就是基督教裏有著一大班瞎子領路問題。很可惜,若我們不發聲,根本這些人也不知曉,其實他們這些屬靈領袖的錯誤是多麼嚴重!

這些基督徒沒有像我當年留學加國時一樣,走一條尋找真理、道路、生命的信仰路途。信仰就是這種尋找的鍛鍊,但這些人卻絲毫沒有如此做過。

今時今日,在香港,有一群宗教家靠福音去養生,以福音工作成為職業,他們本應講求事實、真相、公義、正義和真理,比世界的人更能分辨是與非。很可惜,這班人口口聲聲說帶領人尋找真理,尋找事實,但你會看到他們從沒利用自由去鍛鍊自己的信仰,這便是我所說的「牆頭草」信仰。

在約翰福音第十章,主耶穌不是想逃避十字架,而是想法利賽人避免作「牆頭草」。他們一次又一次地錯解聖經,便想以此去殺害主耶穌基督。很明顯他們習慣了只聽片面之詞,看片面的事實,就算在證據面前,也是選擇性地瞎眼。

可見他們沒有用自由去追尋神、事實、真理和真相。這班領路的瞎子,完全脫離了神所要求他們所作的。

像今天的宗教家,除了宗派傳下來的神學典籍,其他什麼內容都不會接觸,不會去消化。不像我們會在科學、宗教、歷史、醫學、預言、經濟,甚至玩具、音樂、陰謀的有關內容,都有研究和分享。因聖經中所包含的內容,遠遠超過這些所謂神學課程的內容。

因此,我們一定要知道自己所追尋的,和主耶穌期望法利賽人所改正的。


約翰福音十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:「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我若行了,你們縱然不信我,也當信這些事,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,我也在父裡面。」


法利賽人希望主耶穌像大衛高柏輝(一位著名的美國魔術藝人)一般,顯些神蹟給他們看,用祂的說服力去說服他們。主耶穌卻知道,若祂用法利賽人所要求那種「牆頭草」的說服方法去說服他們,在衪離開後,他們照樣會逼迫其他神的僕人。因為「牆頭草」最主要問題,就是他們沒有一點對真理的渴慕;他們只對是是非非有反應,而對真理卻毫無反應。

過去的十年中,我接觸過若干牧師,因我所說的領受太新,要花很長時間去說服他們,但之後有人對他們說幾句話,便又不信了,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花時間去研究我所說,關於神蹟、方言這些事。對於這些沒有興趣尋找真理的人,你一轉個面,他們便又故態復萌,因他們太忙、太多宴會、太多探訪、太多社交……。

最後總結有兩點,是我們應避免去做的。


其一,不要花時間給「牆頭草」,你花了時間給他們,他們很快便動搖,因始終他們只想置身事外,只把決定的責任推給你。要你花很多奶珨〞A他們,他們才稍為接受。所以你不要接觸這些「牆頭草」,應該接觸那些會獨立思考的人。我們發聲也是為了這些人,他們懂得分析,並會去尋找信仰的道路。在作為領路者之前,自己真的先會去尋找真理的道路。對這些人,你只需給他看見你的作為,他們便馬上知道你是來自神的。

其二,自己不要作「牆頭草」,因「牆頭草」是那些懶得鍛鍊自己信仰的人,以為信仰只是隨便信信便可以,而不需踏上尋找真理的路程。亦不懂利用自己的自由去建立辨別神和真理的能力。

而鍛鍊我們「開眼領路」的能力,最重要的是在:


約翰福音七章十七節:「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,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,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。」




一定要遵行神的話,並執行這些真理。因明白真理並不單單建立在討論之上。若討論那麼有效,今天便不會有這釵h宗派了。今天有歷史上最多的神學,亦有歷史上最多的分歧。因討論只能讓你明白真理的一小部份。還要加上執行,才能切身處地去了解所信真理。

主耶穌就是希望法利賽人了解這一點。即如一個音樂家,要演奏一下音樂,才讓他對音樂有多一些了解;一位畫家,要動動筆畫畫,才會使他對畫畫多知道一點;宗教家若不行真理,那麼基本上就沒法讓他們明白神話語的真正意思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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